藥品統(tǒng)一價格如同削足適履 需市場自行淘汰
發(fā)布時間:2008.11.02 來源: 查看次數:
生意社9月11日訊 最近,關于藥店同種藥品價格差距較大的報道經常見諸報端,有的拿藥店與醫(yī)院比,說醫(yī)院藥價高于藥店;有的拿定點藥店與普通藥店比,說定點藥店價格比普通藥店高;還有的在普通藥店之間進行比較。
有觀點認為,同一種藥品,同樣的原料,就應該設相同的差價,否則就是擾亂正常的社會秩序。其實,同樣的商品,存在價格差異,是很正常的事,這是一個常識性的問題。舉個例子來說,同樣面積的房子,城市的與農村的,價格可能相差十幾倍。在同樣的城市,由于地段不同,價格差一倍左右,也很常見。甚至同一地段,同樣的面積,由于某種很細小的差別,房價也不同。如果你接受以上事實,那么,你就應該接受同類藥品藥價有差距這個道理。
為什么會有差距?那種認為藥店老板唯利是圖、私抬藥價的想法是簡單幼稚的。在充分競爭的條件下,每一種商品價格的形成,都是在尊重市場規(guī)律的基礎上,消費者與經營者雙方博弈的結果,絕非藥店老板靈機一動的產物。同類藥品不同價,可能存在這樣一些原因:一是生產企業(yè)的成本不同。舉例來說,同樣的安宮牛黃丸,雖然說明書上的成分都標明是一樣的,但因為原料有天然和人工之分,藥價肯定有差別。二是藥店的進貨渠道不一樣,有的是二級批發(fā),有的屬于一級批發(fā),有的可能直接從廠家進貨,渠道不一樣,當然得到的價格也不一樣。另外,進貨量的大小,也能影響藥品價格的高低。三是藥店的經營成本不同。藥店的經營成本如房租、員工工資、水電暖氣等,這些成本,藥店千差萬別,雇用一個大學生與雇用一個初中生的工資肯定會不一樣,在上海南京路租房與縣城租房,房租自然不能相提并論。四是藥店的經營策略不同,也會導致藥價的差距。由于面對消費者的群體不同,藥店定價的策略也不同,藥品定價是根據各藥店所處城區(qū)位置、顧客的消費能力來確定的。比如在偏僻地段,藥價肯定要定得稍微低一些,而在新的開發(fā)區(qū)、經濟繁華區(qū),定價則會高一些。
以上僅是舉例說明,實際上,具體的原因遠遠要復雜得多,市場經濟是競爭經濟,每個參與其中的市場主體都是理性的。藥店的情況千差萬別,不同的藥價,是市場經營者們根據各自的實際情況作出的理性選擇,也是實際經營過程中,消費者與經營者相互認可的一種價格。這種不同藥價,已構成藥店較為合理的“生態(tài)”。如果要硬性統(tǒng)一,把生態(tài)各異的藥店價格,統(tǒng)一成為一種標準價格,將會是對目前合理的藥店“生態(tài)”的一種扼殺。在統(tǒng)一藥價下,許多藥店可能會虧本,作為理性選擇,藥店也許會放棄對這種藥品的經營。因此,這種統(tǒng)一藥價的想法,是一種藥店版的削足適履,是對藥店圈正常經營秩序的干擾和破壞。
藥店同類藥品該不該有差價,其實,標準只有一個,那就是看這種藥品有沒有國家限價?如果沒有,那可以自由定價;如果有限價,是否突破國家限價?如果在國家限價之內,那么,即使藥價再高,也是合法的。政府有關部門無權過問。
藥品價格的參差不齊,可能會讓消費者無所適從,這就需要消費者轉變思維。中國有句古話:貨比三家,我們平時買東西,大到買家具、家電,小到買青菜,哪一次不是多問幾家,比較一下價格才決定下來的?今后,買藥也需要貨比三家才對。如果,你真的認為某藥店價格太高,那你大可不必找政府,要求它降價,你只要學會用“腳”投票,到別的藥店買便宜藥就好了。如果用“腳”投票的顧客多了,藥店就會考慮一下,是應該把過高的價格降下來,還是等著關門大吉。這樣才符合市場規(guī)律。(劉錚)